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 事件編號 | 201909018 |
| 來源 |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城市廣播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207473812613144&id=207097505984138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15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
【915港島遊行】1830 防暴警於灣仔A出口衝向玩具街,混亂間有一名男子被防暴警追捕,拘捕期間防暴警將男子的面部磨向石屎地,圖中可見男子面部嚴重擦傷,面部亦大量出血。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影片0:06開始可見,警員以強光照向正在拍攝的記者。這有可能構成妨礙記者採訪。跟據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另外,拒絕在場急救人員協助被捕人士,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7-02-2),警務人員不得阻延受害人接受救治或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或診所。
濫權紀錄
警方向記者連擲催淚彈,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