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警濫權實錄09032:阻撓採訪、耽誤救援

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本紀錄由NOPAID ("Netizens Organizing Police Abuse Investigation Data") 團隊整合而成,以 CC-BY-NC-ND 4.0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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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201909032
來源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城市廣播
網絡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238087339551791&id=207097505984138
日期及時間 2019-09-29
警察行徑 阻礙記者採訪,拖延救援

在2019年9月29日,有記者中胡椒噴霧,但警察阻止急救人員救人,更一度拘捕記者,其後指揮官落指示放人。

最後更新: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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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該名白衫市民被多名警察衝前把他按在地下,並在制伏過程中以兩隻手指插在其右眼。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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