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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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07 |
| 來源 | Twitter Ayana |
| 網絡連結 | https://twitter.com/ayanchiu/status/1180421721867735041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1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影片中顯示於2019年10月1日,警察在灣仔一天橋上向地面正在離開的示威者投擲垃圾筒。
Reviewing footage from Oct 1 in #HongKong. This one clearly shows riot police throwing a rubbish bin (orange object) from a #Wanchai footbridge at protesters as they flee from police tear gas and pepper spray.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影片0至35秒可見大量催淚彈波及在場記者及社工,35秒至1分05秒舉黑旗後再發射一枚催淚彈,警方持長盾推進。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配備警棍、圓盾以及長槍的防暴警察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
濫權紀錄
片段0:55所見,有一群警員在往記者相反方向撤離時,有一名警員向在場記者表示要他們後退,並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無理要求記者後退,這亦有機會構成妨礙記者採訪。跟據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