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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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07 |
| 來源 | Twitter Ayana |
| 網絡連結 | https://twitter.com/ayanchiu/status/1180421721867735041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1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影片中顯示於2019年10月1日,警察在灣仔一天橋上向地面正在離開的示威者投擲垃圾筒。
Reviewing footage from Oct 1 in #HongKong. This one clearly shows riot police throwing a rubbish bin (orange object) from a #Wanchai footbridge at protesters as they flee from police tear gas and pepper spray.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片中警方以水平方式射催淚彈,開槍前未把警告旗舉好。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a)(b)片中可見數而十計的防暴警察追趕個別示威者至高速公路,並且在路壆上使用警棍向示威者多次作出攻擊。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過份使用武力,未有舉旗的情況下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