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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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10015 |
來源 | 無傳媒官方資料 No Official Source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KBSXPsZy3qs|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KLzygq2cI4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6 |
警察行徑 | 粗暴對待市民 |
10 月 6 日一名警員被拍攝到在長沙灣拘捕一名女性時,數度刻意觸碰女事主胸部。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警察於天橋上突然無預警地衝前,令一名青年嚴重受驚,為求逃脫,爬出欄杆險跌死。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2019年8月13日機場衝突當日,警察衝去撞記者鏡頭,然後大聲斥責記者鏡頭撞到佢。
濫權紀錄
警員多次用強光照向記者,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