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0-08(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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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 201907002 |
| Type of Evidence | 影片 |
| Source | Sheep Ying |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sheeeeeeeeeep/videos/10157382149936252/?s=515846251&sfns=mo(註: 此連結已經失效。如保有原片拷貝者,請即與我們聯絡。) |
| Date & Time | 2019-07-01 16:20 |
| Location | 西九戲曲中心對出 |
| Acts of Police | 執行職務時未有出示委任證 |
影片所示,中間的疑似便衣警員在執勤時未有配戴委任證。這說法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中指出,便衣人員不論是否當值,在與巿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
Last Updated: 2019-10-08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在影片6小時28分00秒可見,有示威者在行人路被制伏期間,在無反抗的情況下,被警察180度扭傷手腕。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速龍小隊及防暴警隊沿元朗西鐵站G1出口衝入站門以警棍及胡椒噴霧追擊站內市民,警員不斷以警棍揮打並無反抗、正在退去的市民。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以警棍攻擊毫無保護裝備,路過散步的市民頭部,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