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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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09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Campus TV, HKUSU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ucampustv/videos/307812079966535/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13 18:10 |
| 地點 | 上水天橋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從影片可見,警員以警棍追打數位未有還手、正向後撤退之女示威者,其中黑衣女示威者被多次擊打背部,白衣女示威者手臂被擊中。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向著酒店住客舉槍,威脅住客不要再站在窗邊看熱鬧,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警方於宿舍內向外發射,拍攝片段記者被槍擊中大腿。影片所見,警方開槍前未有舉旗。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一名速龍警員的警棍疑似裝上鐵環或膠帶類物,以揮動時增加殺傷力。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