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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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57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米報Rice Post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376552872550155/videos/2360770957543667/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4晚 |
| 地點 | 西環 |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 |
3分37秒至3分53秒警察用強光照向米報記者鏡頭,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片段0:02可見,警員從水平角度射出催淚彈。片段0:12可見,催淚彈在記者身旁爆開。水平角度射出催淚彈或可致命,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而針對記者發射催淚彈,亦有可能構成妨礙記者採訪。根據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 ...
濫權紀錄
妨礙記者採訪:影片開首 15 秒,可見持盾警員突然推撞不少身穿反光衣的記者,直至有社工大叫「記者記者」才稍為收斂。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片中警方似乎未有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