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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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7041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Campus TV, HKUSU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ucampustv/videos/vb.279926822076021/216990632525724/?type=2&theater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27 晚上 |
地點 | 元朗 天橋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大批示威者在防暴警察盾陣驅散下經天橋離開現場。現場持防暴槍的兩位警員在示威者未有威脅以及並未示出範任何警告下,從馬路向天橋發射催淚彈及開槍。警員在現場並無即時威脅下選擇不展示警告旗幟開槍。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警方以強光照射示威者,強光嚴重妨礙傳媒採訪,令影片或照片無法清晰紀錄警方的行動。這做法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Large-scale tear bombs were erupted on Nathan Road, Mongkok, Kowloon causing the driver of Bus Route No. 905 felt sick and fainted. All the passengers had to leave the bus on site.
濫權紀錄
未依足程序於高處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