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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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017 |
證據類型 | 報導 |
來源 | Now News - 新聞FB專頁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111047465652036/posts/2327204730702954?s=100000092630751&sfns=xmo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3 |
地點 | 旺角亞皆老街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在影片02:04 - 02:38間,可見示威者撤退時仍遭警員以警棍毆打,並於片段03:19 - 03:26及04:12時暴力對待市民。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至少一名速龍小隊警員在未有明確人身威脅,亦未曾示警下,從天橋對身處干諾道馬路示威者開至少一槍,從新聞片段所見彈頭,應為警方稱「海綿彈」的40mm react round,必須避免射向頭、頸、胸部及鼠蹊。片段稍後亦再次錄得警員將已舉起之胡椒彈槍從天橋外收回的片段,在其收回前,片段共錄得八響胡椒彈槍槍聲,當時現場亦冇任何警示旗幟、亦未見有任何人遭受人身威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 ...
濫權紀錄
在影片18秒,一批警員在紅燈時過馬路,其中一名警員期間揮動警棍,作勢打向司機,恐嚇市民。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9日16:50左右,在灣仔告士打道行人天橋上採訪的一名香港印尼語媒體女記者右眼中彈。現場急救員替她包上紗布,懷疑她是被布袋彈射中。天橋上當時有示威者和記者。救護車 約17:10到場,受傷記者神智清醒,表示右眼很痛。 現場消息,當時警察是從天橋撤退落地面,被示威者追上,警方有點慌亂,在撤退落地面途中(或到達地面後) 向天橋上的記者和示威者方向開了至少一槍,懷疑這位記者當時中槍。 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