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0-08(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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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 | 201908100 |
Type of Evidence | 影片 |
Source | 理大學生報編委會 hkpusu PressCom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hkpusupresscom/videos/1400811183409139/ |
Date & Time | 2019-08-05晚 |
Location | 深水埗警署 |
Acts of Police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阻撓記者採訪 |
片中00:38-01:10秒,有警務人員對記者過份使用武力。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阻撓記者採訪,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Last Updated: 2019-10-08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銅鑼灣現場 《立場新聞》記者在2019年9月30日收到消息,指警方於銅鑼灣尚棧精品酒店採取行動。記者到場後被多名警員截查,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證,並搜身及搜查背包。警員又以「私人地方」為理由要求記者離開,期間多次高聲責罵記者,並質問:「記者大晒呀?」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片段0:02可見,警員從水平角度射出催淚彈。片段0:12可見,催淚彈在記者身旁爆開。水平角度射出催淚彈或可致命,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而針對記者發射催淚彈,亦有可能構成妨礙記者採訪。根據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 ...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當時的片段所見,警隊的防線未被衝擊,現場亦只看到零星的人群,未見有示威者聚集並大舉攻擊在場的警務人員。但是速龍小隊仍然不斷推進,途中多次以水平角度向市民發射橡膠子彈和布袋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