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本資料有多張圖片佐證,請留意下方內容。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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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134 |
證據類型 | 報導、影片 |
來源 |
(a) 蘋果日報 (b) 東方日報 (c) 蘋果日報 (d) 立場新聞轉載Campus TV, HKUSU (e) 眾新聞 (f) 飛影轉載Campus TV, HKUSU (g) Campus TV, HKUSU |
網絡連結 |
(a)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810/59918811 (b)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810/bkn-20190810195817082-0810_00822_001.html (c)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753544108443856 (d)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601928790330993 (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_s839okF1I (f)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714028869025545 (g)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1165443400331070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10晚 |
地點 | 尖沙嘴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拘捕原則,妨礙記者採訪 |
(a)
(b)
(c)
(d)
(e)
(f)
(g)
(a) 片段2:19可見,一群警員衝往行人路上的行,期間推倒一名記者,以及把一名沒有穿戴任何裝備的白衣女士撲往地上,及後又把該名女子撞向閘門。報導期間展出一張照片,看到有男警員騎在被捕的白衣女士身上。
(b),影片2:47開始可見,幾名警員在拘捕一名身上沒有穿戴任何裝備的白衣女士。期間,警員把白衣女士按往地上以及推往閘門,又不斷阻擋記者拍攝,以言語及手勢請記者後退。
(c),0:00開始,可見警員將一名女子圍倒在地上。
(d),0:04開始,可見警員突然衝擊行人路。0:14,可見記者被警員撞至地上,又用腳踩。0:21,可見警員將女子撲倒在地。0:45,可見警員將女子撞往閘門。
(e),0:06開始,可見警員用棍揮向途人。0:18,可見警員將女子撞往閘門。0:46開始持續約一分鐘,更多防暴警進入,並不斷將記者往外推。
(f),0:05可見,警員拉扯白衫女士腿部。0:12可見,另一名警員以下跨夾住白衣女士頭部。0:26可見,警員把女士撞向閘門。0:36可見,其他警員加入並以身體阻擋記者鏡頭。
(g),與(d)同步。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影片24至42秒可見未有任何警告下由觀塘警署高位向地面開槍,現場見到數枚海綿彈彈頭,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Now新聞台節錄】一批防暴警察突然衝出圍捕太古港鐵站的示威者,在康怡花園出口施放催淚彈,一批警員持警棍追截逃入港鐵站的示威者,在扶手電梯混戰,情況混亂。有警員及示威者在電梯跌倒,部分人被警員制服,按在地上再拘捕。出口位置亦有多名示威者被警員制服及拘捕,被逐一帶上警車。
濫權紀錄
(a)(b)(c)片中00:45秒,警方從高處(警署更亭)發射催淚彈。1:22秒,以閃光照射向在場記者。3:35秒,拖行被捕示威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 - 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