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1-12(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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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 | 201909025 |
Source | 蘋果日報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937509539959813&id=105259197447 |
Date & Time | 2019-09-23 |
Acts of Police | 濫用武力 |
在2019年9月3日,元朗有警察在後巷毆被捕人 至少踢向被捕人一腳。事後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在記者會上公然聲稱他只看見警察踢「一個黃色物體」。
Last Updated: 2019-11-12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過份使用武力,未有舉旗的情況下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在影片12秒起警員對市民粗言穢語指罵。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片中警方以水平方式射催淚彈,開槍前未把警告旗舉好。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