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1-12(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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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 | 201909025 |
Source | 蘋果日報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937509539959813&id=105259197447 |
Date & Time | 2019-09-23 |
Acts of Police | 濫用武力 |
在2019年9月3日,元朗有警察在後巷毆被捕人 至少踢向被捕人一腳。事後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在記者會上公然聲稱他只看見警察踢「一個黃色物體」。
Last Updated: 2019-11-12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有市民在新界屯門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該基地傳出刺激性不明氣體,在無黑旗警告下,警方在基地附近發射多枚催淚彈。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10 月 7 號晩,警方在空蕩的旺角彌敦道上驅趕,甚至在無搜查令下跑到私人物業欲上樓拉人,又無故以盾牌及警棍驅趕記者,使其不能進行拍攝。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影片中一名示威人士被八名防暴警察圍捕,其中一名警員從示威人士背後向其噴射胡椒噴霧及朝其上半身揮動警棍(影片00:06-00:07),其餘警員則在圍捕期間分別用警棍襲擊該示威人士、拳打腳踢。在被圍捕前,該示威人士並無威脅在場任何人士。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