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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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10037 |
來源 | 香港電台 RTHK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Imk_Z9tH6qQ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7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防暴警察于九龍旺角彌敦道大規模施放催淚彈,一輛途經 905 號路線巴士,車長疑因吸入催淚彈不適,一度感暈厥,車上全部乘客需落車離開。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a)(b)在影片10秒至18秒可見警員在未有警示下向橋上的記者及市民開胡椒彈槍,18秒記者展示手臂疑似受胡椒彈打中。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警方以各種手段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 ...
濫權紀錄
警方催淚彈射進一間位於九龍旺角彌敦道近登打士街之藥房,急救員衝入救人。
濫權紀錄
1分27秒以強光照射記者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沒有委任證或編號的速龍成員稱市民為曱甴,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