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權紀錄

本資料有多張圖片佐證,請留意下方內容。

濫權紀錄

黑警濫權實錄08044:肆意施暴
(a)(b)警方在影片12秒,未有市民攻擊或衝擊警方防線下,未有警示下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黑警濫權實錄08043:肆意施暴
記者用文字記錄黃大仙居民包圍警車期間,車上的防暴警察突然落車揮棍打人,影片中18至30秒,居民已散開並逃跑,但防暴驚察仍然追趕,並向居民射胡椒噴霧,可見警方有故意以胡椒噴霧攻擊在場人士之嫌,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黑警濫權實錄08042:不禮貌、不禮貌
警員以挑釁態度回應議員提問,不禮貌對待市民。

濫權紀錄

黑警濫權實錄08041:不禮貌
在影片12秒起警員對市民粗言穢語指罵。

濫權紀錄

黑警濫權實錄08040:阻撓採訪
防暴警察以長盾推撞記者並用閃光阻撓記者拍攝。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黑警濫權實錄08039:阻撓採訪
在影片18和30秒可見警員以強光閃向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黑警濫權實錄08038:阻撓採訪
影片28秒警察以警棍指向記者呼喝驅趕,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本資料有多張圖片佐證,請留意下方內容。

濫權紀錄

黑警濫權實錄08037:阻撓採訪
(a)(b)警察以警棍、圓盾、強光,驅散在場記者與市民,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黑警濫權實錄08036:肆意施暴、阻撓採訪
以強光阻撓記者採訪,催淚彈射向記者方向,在旁邊爆開。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黑警濫權實錄08035:阻撓採訪
警員多次用強光照向記者,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